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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与长乐区人民法院共建签约仪式圆满举行
时间:2025-06-20    点击量:

2024年9月,阳光学院(福州滨海校区)正式启用,学校实现了“一校两区”跨越发展为更好地服务长乐区地方发展,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助推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2025年6月19日,阳光学院与长乐区人民法院联合举行法学实践教育基地共建签约揭牌仪式。阳光学院纪委书记苏享平、法学院院长邹雄、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叶润真、法学院院长助理胡平及教师代表张通通出席活动。

仪式现场,阳光学院法学院院长邹雄代表阳光学院同长乐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机关党委书记蔡秀泉签署合作协议,阳光学院纪委书记苏享平与蔡秀泉副院长共同为基地揭牌。

随后,双方就如何开展校地合作、优化实践教学模式、提升实践教学能力、促进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等内容开展座谈交流。交流中,邹雄院长介绍了阳光学院一直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人的初心,一直坚持以教育之强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使命,积极探索实践学校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的融合,此次与长乐区人民法院合作共建,必将是阳光学院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契机,期待双方在司法实践、人才培养、课题研究等领域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蔡秀泉副院长承诺,长乐区人民法院将依托丰富司法资源,为阳光学院学生提供法律实践岗位与系统化专业指导,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锤炼本领。双方还将通过协同开展前沿司法课题研究、联合开展普法活动等方式,打造贯通法治理论学习与实践能力培养的坚实平台,携手培育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此次与长乐区人民法院的合作,是阳光学院推进实践育人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德法兼修” 人才培养目标的关键一步。未来,阳光学院将依托实践教育基地,持续深化与长乐法院的合作内涵不断创新法学教育模式,与长乐区人民法院携手共进,为法治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法治人才,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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