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学院特色、凝聚人心、振奋精神的载体。为了进一步弘扬学院精神,提升学院文化内涵,学院决定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长期以来关心阳光学院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开展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校歌歌词征集活动。
一、征集要求
1.歌词应体现学院“刚健笃实,辉光日新”的院训精神,生动反映学院的发展历程、办学特色和远景目标,生动展现师生团结奋进、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文化底蕴,成为展现学院特色、凝聚人心、激励师生开拓创新的精神力量。
2.歌词应句式整齐,简洁凝练,词意丰润,寓意深远,富有感召力和凝聚力;应适合广泛传唱,以齐唱、合唱形式为主,风格不限。应征者应对校歌的歌词作简要诠释,如有典故请注明出处。
二、征集时间
歌词作品征集时间截止于2013年3月15日。
三、投稿方式及要求
1.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投稿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稿件请附文字说明,注明著作权声明,并附作者真实姓名及工作、学习单位、电话等详细联系方式。
2.歌词作品请发email至:742146078@qq.com,请在标题处注明“校歌征稿”字样;或邮寄到“福建省马尾区福州大学阳光学院宣传部(350015)”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校歌征稿”字样。联系人:赖靖靖,联系电话:0591-83969197。其中,凡在校学生的歌词作品请统一发邮件。
四、评选与奖励办法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歌词作品进行评审,根据作品质量确定评奖方案,并给予适当奖励和颁发证书。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有权对入选获奖作品进行必要调整或修改,其知识产权归福州大学阳光学院所有,歌词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本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