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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来我校交流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
时间:2024-04-18    点击量:

4月16日,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钱玉林带队到阳光学院座谈交流。阳光学院董事长何玫,党委副书记、校长助理杨海晋,法学院领导班子及骨干教师代表热情接待来宾,并展开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阳光学院董事长何玫代表阳光学院向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她表示,作为我国法学教育重镇,华东政法大学长期以来在法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持续耕耘,取得了显著成就。希望借此机会,双方能进一步加强交流,共谱法律人才培养新篇章。

阳光学院法学院院长邹雄介绍了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和培养学生法律实务能力方面的办学特色和成果。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钱玉林对阳光学院法学院的人才培养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用“惊讶“惊喜”“惊人”三个词概括了其对阳光学院的印象:他惊讶于阳光学院的办学规模与综合实力;惊喜于阳光学院法学院在专业建设、社会评价、招生就业、法考通过率等方面的好成绩;惊人于学院十余年如一日坚持“诊所式”法律教育,并将其成功落地于实体运营。他充分肯定了学校重实践、培养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教育模式,并希望有机会选送华东政法大学相关专业学生来校体验学习。

会后,双方在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合作达成了共识。

交流期间,钱玉林院长一行还参观了我校的办学成果展厅和校园环境等。(法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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