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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师生参加“地方气候司法实践进展研讨会”
时间:2024-05-13    点击量:

2024年5月12日,一场汇聚了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专家的“地方气候司法实践研讨会”在福建省南平市举行。此次会议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联合主办,上海沪泰律师事务所承办,阳光学院与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共同协办。

本次研讨会吸引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及环境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律师等60余名代表参与。阳光学院法学院师生在邹雄院长的带领下,积极投身其中,深入了解了气候立法、司法及检察公益诉讼的最新动态,切身感受了法治在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关键作用。

研讨会上,邹雄院长主持了“地方气候变化立法司法执法实践”的讨论环节。他引领与会专家就“地方大气环境保护立法实践”、“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赔偿的裁量规则”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此外,阳光学院法学院的邓佳瑜老师还就“地方气候变化应对面临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了分享交流,引起了与会者的广泛关注。

此次活动对阳光学院法学院师生而言,无疑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通过与专家学者们的近距离交流,师生们深刻感受到了环境司法工作的专业性与重要性,对我国气候司法制度的建立、气候变化的立法等有了更为清晰和直观的认识。这不仅为他们进一步深入研究环境法律知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培养具备生态文明思想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提供了宝贵的实践机会。

阳光学院法学院始终致力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积极寻求与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合作与交流。近年来,法学院已建立了二十多个教学实践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平台。此次受邀参加地方气候司法实践研讨会,不仅彰显了阳光学院法学院在环境法治领域的深厚底蕴和实力,也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实践机会,有助于提升他们的环境法治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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