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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学院与龙头律所共建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
时间:2024-06-14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校企合作,推动法学教育与实务工作紧密结合,6月12日,阳光学院校长助理郑铭带队赴龙头律所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座谈交流。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执行副主任、福建区执行主任东海霞、盈科福建区管委会主任、盈科福州管委会主任施鲜锋等相关负责人热情接待,陪同参观了律所的办公环境,详细了解了律所的业务范围、运营模式及人才需求,为后续的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现场,阳光学院法学院院长邹雄与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福建区管委会主任施鲜锋共同签署了“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共建协议,郑铭与施鲜锋共同为“阳光学院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揭牌。

会上,双方就人才培养、实习实践机制及拓展就业空间等展开探讨交流。

阳光学院校长助理郑铭代表学校向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表示感谢,对双方的合作提出了几点期望:一是共同探索法学教育的新模式、新路径,推动学校法学专业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充分发挥双方优势,精准对接双方在师资、人才招聘、实习就业等方面的需求;三是通过校企合作让更多的毕业生了解行业和时代需求,推动学生就业观念转变,使学生更具时代观和全局视野。

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执行副主任、福建区执行主任东海霞表示,将全力支持阳光学院法学院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与发展,为学生提供优质的实践平台与就业机会。

此次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共建活动标志着双方在法学教育与实践领域的合作迈入新篇章。今后,双方将继续深化合作与交流,不断拓展校企合作领域和形式,为社会培养更多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法学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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