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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教融合再谱新篇 ——阳光幼教集团与阳光学院携手打造幼教界的“黄埔军校”
时间:2018-09-29    点击量:

9月28日上午,阳光幼教集团与阳光学院携手合作之“园长预科班”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签约仪式在我校隆重举行,校长乔海曙、执行校长罗仲尤、学前教育学院院长林丽卿及阳光幼教集团总经理杨壮出席了签约仪式。

当天,校企双方签署了订单式人才培养协议,乔海曙校长还为阳光幼教集团杨壮总经理颁发学前教育学院联席院长聘书。这意味着校企双方的合作将从订单式人才培养的层次推进到合作办学的战略层次,全方位开展产学研深层次合作。

抢占蓝海  联手开拓就业新前景

“幼教是天底下最阳光的职业,这与阳光学院恰有契合之意。”杨壮总经理认为,幼教行业迎来了历史性机遇。据统计,我国每个家庭在婴幼儿身上投入超过12000元/年,市场规模约1万个亿。而且随着国家全面开放二胎政策,这个数值仍在快速攀升中,巨大的教育市场已然形成。

“幼教行业与其他行业相比是人才洼地,这意味着拥有本科学历的同学们在从事幼教行业上有着突出的优势。”杨壮总经理说。根据2016年全国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学历占比数据显示,本科及以上学历仅有21%。据预测,2021年有1500万幼儿到达入园年龄,幼儿教师和保育员预计缺口超过300万。未来几年,对于学前教育专业人才的需求量将大幅度增加,甚至出现供不应求的状态。

为迎着市场的需求、克服行业痛点,阳光学院联同阳光幼教集团积极响应政府政策,深入调查学前教育行业市场需求,历时3个多月筹划,合作开启园长预科班计划。

该预科班面向全校不同专业招生,以“订单式”育才模式结合传统招聘方式,打通人才从学校到企业、从学生到储备园长的“阳光直通车”,为学生未来就业开拓新的前景。

产教融合 “订单式”培养实现毕业即就业

据了解,阳光学院和阳光幼教集团从学员切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就招生、培养、实习、就业四个方面规定了双方在园长预科班培养中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阳光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作为园长预科班人才培养来源和培训基地,提供阳光幼教集团所需的优秀幼教管理人才,而作为学员实践实习平台和人才的“输出地”,阳光幼教集团主要为阳光学院解决考核合格学员就业问题,并报销其培训费用。二者相辅相成,既保证了教育培养质量,又能满足预科班学员实习就业和幼教集团用人需求的双重目的,真正实现了“订单式培养”。

“订单式”育才模式为2017级和2016级学生量身定制“2+”、“1+”学制,即2017级学员在校理论学习期为2年,2016级学员在校理论学习期为1年。进入大四后,学员输送入阳光幼教集团旗下幼儿园带薪实习3个月,将由园所精英教师或管理骨干实行一对一全方位“师徒制”学习,让学员得到快速成长,为下一步发展路径打下坚实基础。学员学习期间,学校还特设园长预科班专项奖学金5000元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鼓励学生积极奋发向上。

阳光幼教集团录用考核合格的学员进入幼教集团旗下幼儿园,担任管理干部(储备园长)的工作。学员拿到毕业证起,经过试用期(6个月)后,即转为管理干部(储备园长)。阳光幼教集团还承诺重点培养录用学员,给予学员优质机会和资源,帮助录用者制定适合其发展的有吸引力的职业发展路径。

“通过订单式培养,能够实现学生、企业和学校三方‘互利共赢’的良好效果,真正实现学生毕业即就业”!乔海曙校长道。

此次的园长预科班计划以“阳光学院培养的人,就是幼教集团需要的人;幼教集团需要的人,就是阳光学院培养的人”为导向,充分体现了“订单式”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色,真正实现产教深度融合。(学前教育学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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