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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我院共建诉讼志愿者服务基地
时间:2016-04-27    点击量:

4月26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志愿者签约暨志愿者服务基地、律师工作室和调解室揭牌仪式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综合大楼前广场举行。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委政法委、福建省法院、省律师协会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仪式。我院副院长刘通、院长助理张红霞、法律系林发新主任、师生代表及省法院相关业务庭室的13个单位和相关行业代表应邀出席。

据了解,我院是首家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签署诉讼服务志愿者协议并共同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的高校。

揭牌仪式上,我院刘通副院长代表学院与福建省法院立案一庭张锦萍庭长签订《诉讼服务志愿者选聘协议书》。全国人大代表、阳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阳光学院董事长林腾蛟,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郑新芝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何鸣副院长分别围绕“如何提升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水平、促进司法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等主题发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马新岚院长和林腾蛟代表等为志愿者服务基地、律师工作室和调解室揭牌。

林腾蛟董事长表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阳光学院签署诉讼服务志愿者协议,共同建立志愿者服务基地,是省高院在构建“多元参与  开放共享”的诉讼服务新模式上的又一新举措,也为阳光学院学生提供了高端的司法实践平台,让同学们能够直接接触到司法活动中的鲜活案例,对提升专业知识,锻炼实践能力十分有益。

仪式结束后,我院师生代表一行还参观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律师值班室及诉讼服务大厅等。

据法律系林发新主任介绍,我院法律系长期致力于法律援助工作,十几年来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5000多次,曾获评福建省“最美身边普法人”、福州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示范点等荣誉称号。(宣传部  陈松林/文  陈松林  缪宇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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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现场

 

2刘通副院长代表学院与福建省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张锦萍签订《诉讼服务志愿者选聘协议书》_副本.jpg

 刘通副院长代表学院与福建省法院立案一庭张锦萍庭长签订《诉讼服务志愿者选聘协议书》

 

3林腾蛟董事长与各位领导为志愿者服务基地、律师工作室和调解室揭牌_副本_副本.jpg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马新岚院长和林腾蛟代表等为志愿者服务基地、律师工作室和调解室揭牌

 

4全国人大代表、阳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阳光学院董事长林腾蛟(左)等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中)的陪同下参观福建省人民法院_副本_副本.jpg

林腾蛟代表等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马新岚院长(中)的陪同下参观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5全国人大代表、阳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阳光学院董事长林腾蛟在揭牌仪式上发言_副本_副本.jpg

全国人大代表、阳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阳光学院董事长林腾蛟在揭牌仪式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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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师生代表参加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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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代表参观福建省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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